陳先生於二零一七年加入本集團擔任法務及合規部門負責人,為本集團帶來其於法律領域的豐富經驗。陳先生負責監督部門,確保其為所有其他部門提供必要支持,從而保證本集團整體持續順暢及高效運行。
陳先生持有英國基爾大學法律及政治科學二等一級榮譽雙學士學位。陳先生為英國中殿律師學院會員並獲該學院認許為大律師。此後,陳先生繼續攻讀法律研究生,隨後彼獲新加坡最高法院接納為出庭律師及事務律師。陳先生加入本集團前已執業超過25年。陳先生的法律執業生涯開始於商業及銀行領域,其後轉向訴訟,並已於各級法院中代理客戶(公司、個人、國內外客戶)案件, 且就諸多案件於上訴法院、新加坡最高上訴法院擔任此類代理。
陳先生現為新加坡內政部轄下新加坡監獄署監事會(戒毒康復中心(DRC)及反虐待中心(AIAC))主席以及監事會(社區康復中心(CRC))主席。陳先生亦為Yuan Ching中學學校諮詢委員會副主席。
陳先生因於新加坡提供的公共服務廣受讚譽,於二零一九年獲新加坡總統頒授公共服務獎章(PBM)。